盘县政办发〔2018〕13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 环保督察问题企业及行业整改方案 即“一企一策”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企业及行业整改方案即“一企一策”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企业及行业整改方案
即“一企一策”整改实施方案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盘山县共接到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案件28件次(19件)。涉及信访问题企业30家,其中,盘锦嘉禾碳素厂、三和橡塑制品厂、高升联合砖厂3家企业已彻底停产搬迁,太平八间村烧炭厂、胡家砖厂两家企业被责令停产。剩余25家企业仍然存续并处于生产状态,25家企业在中央环保督察之后均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2017年整改实现企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彻底解决县域内环保问题。现针对25家企业提出整改方案及“一企一策”整改实施意见: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防水卷材企业气味问题(涉及整改企业16家)
通过整改,目前防水卷材行业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但由于沥青烟的特殊气味及胶粉加热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较大,该行业生产异味问题难以根治,仍然存在环境信访隐患。
整改措施:
1、防水卷材行业生产线必须实现全部密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生产线密闭和厂房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2、现有16家防水卷材企业要在2018年底前拆除燃煤锅炉,改用集中热源或燃气生物质锅炉。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3、现有16家防水卷材企业8月底前在沥青烟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防止企业不按标准开启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或排放不达标。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4、从整改情况看,防水企业在排放达标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生产异味的现象。建议引导防水卷材企业安装高温焚烧炉。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二)屠宰类企业存在信访隐患(涉及整改企业4家)
通过整改屠宰行业4家企业污水排放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中诚、意丰两家企业没有污水二级处理,存在污水超标排放隐患。
整改措施:
1、屠宰行业8月底前统一安装污水在线监测及流量计,防止企业出现偷排情况。目前兴牧肉联集团和希望天承已安装。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园区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2、屠宰行业逐步改造淘汰燃煤锅炉,具备条件的地区(燃气管网接入的地区)2018年12月完成燃煤锅炉改造。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园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沙岭郑家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由环保局开展每月例行监测。沙岭郑家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意丰肉联和中诚食品处理后的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实现二次处理,需通过管网输送至此,2018年年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沙岭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三)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信访问题
目前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一期5个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企业供热已改为新城热力统一供热,污水预处理后通过管网输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企业厂界新安装了VOCs在线监测。
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目前企业存在信访现象。
整改措施:
1、7月底前聘请第三方对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包括周边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理清企业是否存在环境问题、环境隐患。通过全面评估和全面监测对长期存在的信访问题进行有说服力的回复。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得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2、出现群众信访时采取执法人员阶段性驻厂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执法监管。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四)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拆除和达标排放问题
宋大房食品公司目前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水经高升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但企业锅炉未拆除,污水排放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整改措施:
企业燃煤锅炉按照环保要求应立即拆除,7月底前改造成燃气锅炉。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高升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五)北方公路环保绿化公司信访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目前企业两条沥青搅拌生产线燃煤装置已改为燃气,北侧建设防尘墙。但企业紧邻居民区,目前存在信访隐患。
整改措施:
环保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全面监测,7月15日前完成。主要监测企业生产对周边居民区是否产生影响。如确实造成影响则责令企业停产。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六)兴达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信访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主要反应企业存在倒卖废机油现象,经查为投诉不属实。中央环保督察后县环保部门每两个月对企业进行监测,目前企业排放稳定达标。企业位于高升街道南关村,紧邻居民区,存在信访隐患。
整改措施:
要求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测,10月底前在紧邻居民区(南关村)一侧安装厂界VOCs在线监测。防止企业偷排气体。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高升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七)吴家镇榆树村南侧小化工厂
该企业属于长期停产,没有生产设施的企业。督察期间企业院内有大量未处置危险废物,由吴家镇政府委托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整改措施:
属地政府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彻底解决该企业院内的危险废物。
牵头单位:吴家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八)其他关停企业(两家)
整改意见:企业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前严格执行关停,属地政府7月底前应组织对这两家企业执行断水断电(太平八间村烧炭厂、胡家砖厂)。
牵头单位:太平街道、胡家镇政府
配合部门: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对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将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各牵头单位要采取措施,推进工作,负责每月工作调度,并于每月月底前把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及时反馈至县环保局,对于没有反馈的单位视为没有推进。县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所有环保督察涉及到的企业,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整改。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盘山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企业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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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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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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