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培训讲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6月22日,盘山县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培训讲座,辽宁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应邀授课。县委常委、人大班子成员、县政府班子成员、县政协班子成员、镇(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园区班子成员、县直部门班子成员共439名领导干部参加此次讲座。
刘建副局长从《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对《规定》的精髓内容进行了详实解读,并就贯彻落实好《规定》精神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和指导性。希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观念,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晓辉针对此次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握好责任制规定的适用范围,准确把握规定中明确的职能职责,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高“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规定》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向新水平。
安监局金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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