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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13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华录 文化综合楼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8 浏览次数:193


盘县政办发〔2018〕136号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华录文化综合楼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录文化综合楼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丽颖    副县长

  副组长:陆      县文广体局局长

      员:梁克强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规划局局长

            郑春刚    县国资公司总经理

            李青云    北方华录文化(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体局,办公室主任陆潇(兼)。

  二、领导小组单位职责

    1、负责安排筹措和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责任领导:梁克强。

2、负责项目建设的跟踪审计以及材料和设备暂估价审核。责任领导:徐波。

3、负责项目设计变更部分图纸和方案的确认审核。责任领导:乔牧。

4、负责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进行督查。责任领导:李妍。  

5、负责项目日常资料的的审核和申报。责任领导:郑春刚。

6、负责项目施工建设的推进和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责任领导:李青云。

7、负责项目的消防安全验收工作。责任领导:王强。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华录文化综合楼项目建设是我县重点民生项目之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大局出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项目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督查,对突出问题,坚持快查快结。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控项目建设的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印发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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