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4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发建设沙岭商贸园区热力工程项目情况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49号
沙岭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十七届九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沙岭商贸园区热力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管理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单位: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背景及意义
根据郑家新村小区的供热需求和沙岭商贸园区的规划,本次开发建设的热力管线是为解决沙岭商贸园区公共设施、住宅、商业设施、工业设施的供暖问题。该项目是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大气质量,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建设的重要措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提升城市竞争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热力工程项目,能够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节约能源,促进沙岭商贸园区快速发展,并对经济发展都具有长远的积极影响。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3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国资公司贷款。
四、工程款拨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且经过县审计局审核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两年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扣留质保金(不包含大型设备采购款项)。
五、建设内容
该项目服务于整个沙岭商贸园区,根据沙岭商贸园区总体供热规划,远期集中供热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DN350管道总长约10.9公里,需穿越高铁及铁路和S211省道。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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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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