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5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山县关于领导干部外出及会议活动请假报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关于领导干部外出及会议活动请假报批制度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盘山县关于领导干部外出及会议活动
请假报批制度实施细则
按照《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批制度
一、报批对象
(一)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主要负责同志。
(三)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报批时限
外出人员离开本市必须提前2天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未按照要求提前2天履行报告程序的,必须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由,并在《外出审批表》的“备注”一栏中做详细说明。
三、报告内容
外出人员姓名及职务、外出时间(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外出地点、外出事由,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四、报批程序
1.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须将《外出审批表》纸质版填写完毕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最后报县委书记审批;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需将《外出审批表》纸质版填写完毕后,报分管副县长签字,再将分管副县长签字同意的纸质版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最后报县委书记审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第二部分 领导干部会议活动请假报批制度
一、报批对象
同上
二、报批时限
领导干部未能及时参加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的会议及相关活动的,须在接到会议及活动正式通知后,第一时间履行请假程序。
三、报告内容
请假人员姓名及职务、请假时间、请假事由、请假目的,另外选派参会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四、报批程序
1.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主要负责同志未能及时参加会议及相关活动需要请假的,须将《请假审批表》电子版填好后,发到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psxmsk723@163.com,再经秘书科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
2.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未能及时参加会议及相关活动需要请假的,需将《请假审批表》电子版报秘书科邮箱的同时,将《请假审批表》纸质版报分管副县长签字,再将分管副县长签字同意的纸质版《请假审批表》原件送至秘书科,最后由秘书科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
第三部分 有关要求
(一)领导干部外出及会议活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变化,要及时补充报告。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及会议活动请假报批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不履行请假报批制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各单位需自行下载或参照模板制作《外出\会议活动请假审批表》(模板)下载地址:邮箱psxmsk@163.com,密码3552567。
(四)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赵超群
手 机 号:1820426****
座机(传真):0427-3552567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县政府领导××同志外出\会议活动请假审批表(模板)
2.××镇(街道)、经济区××同志外出\会议 活动请假审批表(模板)
3.××局长(主任)××同志外出\会议活动请假审批表(模板)
注:各单位在填表时“外出\会议活动请假”仅保留其中一项。
附件1:
县政府领导××同志外出\会议活动请假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
|
职务 |
|
时间 |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
||
地点 |
|
||
事由 |
|
||
县政府 主要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镇(街道)、经济区××同志外出\会议
活动请假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
|
职务 |
|
||
时间 |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
||||
地点 |
|
||||
事由 |
|
||||
主持工作(参加会议活动)同志 |
|
职务 |
|
||
联系 电话 |
|
||||
县政府 主要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局长(主任)×××同志外出\会议
活动请假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
|
职务 |
|
||
时间 |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
||||
地点 |
|
||||
事由 |
|
||||
主持工作(参加会议活动)同志 |
|
职务 |
|
||
联系 电话 |
|
||||
县政府 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县政府 主要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印发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