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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次数: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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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的讲话及工作报告。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请示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对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组织、指导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七)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接待工作。

(九)负责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县政府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办理县政府、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府办下设秘书科、文电科、综合科、信息科、网管中心、应急办、行政科、财会科、政务公开、地震办、调研室、投诉中心、经济办、督查室十四个科室。

政府办分管法制局、信访局、红十字会、旅游局四个政府系列部门财务收支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86.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相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7.70万元,同比减少率28.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7.70万元,同比减少率28.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网格管理中心自立账户,不在政府账户支出以及本单位尽量节省支出。

(二)支出总计1,179.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0.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9万元。

2.项目支出358.7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相比上年基本支出减少80.91万元,同比减少率8.98%。主要原因是网格管理中心自立账户,不在政府账户支出以及本单位尽量节省支出。相比上年项目支出减少404.55万元,同比减少率53.00%。主要原因是网格管理中心自立账户,不在政府账户支出以及本单位尽量节省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76万元

主要是招待所工资和红十字会请款未及时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34万元,项目支出358.7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9.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6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67.7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72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3)法制建设15万元,主要是法制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4)信访事务78万元,,主要是信访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5)事业运行119.9万元,主要是招待所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6)招商引资81万元,主要是招商服务业务中商品和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6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3、商业服务业支出90万元,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万元,主要是旅游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4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48.68万元,下降66.86%%,主要是2017年没购买新车以及单位尽量控制公务车费用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9.06万元,比2016年减少485.46万元,降低29.17%,主要原因是网格管理中心自立账户,不在政府账户支出以及本单位尽量节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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