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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次数: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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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山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


1、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

2、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履行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审批职能,并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具体承办组织调度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及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划转事项在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5、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及垂直双重管理部门成建制设置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监察和考核。

6、负责全县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系统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履行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行政事业收费职能。

8、负责受理县行政审批局、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9、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10、负责监察、考核、指导各镇、村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11、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1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项目前置手续一股、项目前置手续二股、项目前置手续三股、工业项目股、农业项目股、房地产和服务业项目股、国投、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股、社会事务股、综合踏勘验收股、行政收费股、运行监管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87.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7.6万元,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二)支出总计287.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9.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87.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7.6万元,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03万元

主要是盘山县行政审批局组建、津贴等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2017年整盘山县行政审批局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73.46万元,主要是工资、商品服务等支出。

(2)事业运行72.19万元,主要是工资、办公费等支出。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3万元,主要是取暖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9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没有上一年的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8、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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