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农林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农林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农林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负责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产地售出与追溯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所辖县域内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粮食、饲料、兽药、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组织、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检测技术支持;承担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检测任务。
3、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受理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上述领域的执法检查,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共设3个机构。 其中:监管环保股1个、检测股1个、执法大队1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无纳入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4.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4.05万元,其中:农林水财政拨款收入33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变化说明:
收入比2016年增加503.01%,由于新单位编制人员配齐,各项工作开始正常运行。
(二)支出总计240.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6.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万元。
2.项目支出103.62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变化说明:
支出比2016年增加362,1%,其中: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206.07%,主要是编制人员配齐,工资、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03.62%,单位进入正常运转,各项工作逐步开展。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3.59万元
主要是专用仪器设备购置款于决算前才拨入账户,造成无法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5万元。项目支出103.6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农林水支出237.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3万元。
1.农林水支出237.14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1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农产品质量安全92.1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电费等支出。
(3)其他农业支出11.47万元,主要是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3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3.33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三、农林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3.8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单位新成立,各项工作开始开展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出境)团组0万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标准制定、实施河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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