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林场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山县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规划与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林木种苗产品质量检验与执法监督,林木种苗调剂,林业信息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林场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林场。
第二部分盘山县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98.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9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9.2016年盘山县林场财政拨款收入为281.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17.29万元,主要是因为林场业务量比上一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542.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5.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8万元。
2.项目支出347.0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林业支出327.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6.2016年盘山县林场支出总计281.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1.68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5.61万元
主要由于盘山县林场正在进行国有林场改革,造成资金暂未发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林场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5万元,项目支出347.0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2.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499.0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4万元,包括: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9.87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包括: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499.08万元,包括;
(1)林业事业机构154.8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支出。
(2)林业防灾减灾0.52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等支出。
(3)其他林业支出326.6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4)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贴17.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林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林场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支出 (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服务化本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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