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与市宜建办衔接、沟通,及时领会、传达省市宜居乡村建设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盘山县宜居乡村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各类专项治理方案、安排部署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等宜居乡村建设顶层设计。
2.起草宜居乡村建设汇报、通报等各类文件,筹备、组织宜居乡村建设各类会议、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做好领导视察、其他县区学习考察的接待工作。
3.指导、监督镇村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年初筹备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具体事宜、组织镇村实施建设项目、指导镇村按市县标准和要求施工、督导镇村按市县规定时间节点推进、检查验收镇村每项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年底量化考核镇村宜居乡村建设成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政绩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要求的镇村,一票否决。
4.负责全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包括垃圾分类、可降解垃圾清运,不可降解垃圾收运及填埋,垃圾箱及垃圾收运器具修缮、添补、更换等以及保洁员管理。
5.监管镇村宜居乡村建设后续管理工作,重点是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及其他管理工作。包括行政村的道路、路灯、边沟、文化广场等养护与维修,围墙(栏)、入户桥建设及定期粉刷,街路绿化、美化和庭院卫生治理以及村内小广告治理等,同时监管村内超市、卫生所、浴池的规范化运营;镇区的道路、绿化、路灯亮化等养护工作,特色一条街管理、垃圾治理、广告牌匾规范以及镇区乱停、乱放、乱建、乱贴小广告等。
6.建立完善全县宜居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每一项工程、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都同步配套一个操作性强、约束力强、管理严格、内容具体、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宜居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制度体系。
7.做好宜居乡村建设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工作,建立完善镇村基础信息档案库,包括镇村自然情况,人员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村内道路、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以及宜居乡建设每一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完成情况。健全县镇村三级信息报送体系,形成系统化、网络化、专业化的信息报送体系。强化宣传引导,总结全县宜居乡村建设经验,挖掘树立宜居乡村建设典型,推广宜居乡村建设好的做法,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宜居乡村建设,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宜居乡村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思想意识,提高群众文化水平,改变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变政府主导为群众自治。
8.负责宜居乡村建设的沟通协调和问题化解,积极做好市直部门、县直部门和镇村的沟通协调工作,全力做好在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排除化解工作。
9.统筹安排省、市、县宜居乡村专项资金,负责宜居乡村建设各项专项资金的审批、调配、拨付、管理、使用和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县宜居乡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67.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比上年增加68.46万元,增加1.76%,主要是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增加。
(二)支出总计3,9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2.项目支出3,87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比上年增加53.21万元,增加1.36%,主要是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万元
主要是部分工程未竣工资金尚未拨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万元,项目支出387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万元,农林水支出3843万元。
1.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治理等相关费用
2. 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9万元。其中包括人员工资、邮电费、车加油费、办公费等
3.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384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村屯道路维修与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88万元,下降22%,主要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9.01万元,降低75%,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款)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 (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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