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治校。
2.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学校发展方向,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 制定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为学行为。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法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培训、考核、评比,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5. 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负责学生的考核与评价,促进办学质量的提高。
6.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工作,实现科研兴教,科研兴校。
7.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师生个人档案,存储有效信息资源。
8.依法使用办学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9. 负责校园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我单位内设业务科室党总支书记、校长、党务副校长、安全副校长、政教处、教务处、工会、团委、招生办、就业办、安全办、信息办、培训办、总务处、办公室及各教研室等相关科室22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无
第二部分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5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3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2.11万元,主要是宿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与2016年度决算比,财政收入减少了1714.70万元,原因是我校专项减少了。
(二)支出总计1117.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7.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7万元。
2.项目支出239.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与2016年度决算比,支出减少2255.86万元,原因是我校专项比2016年减少了。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41.16万元
主要是跨年业务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57万元,项目支出239.8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7.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教育支出1102.74万元。农林水支出14.7万元。
1.教育支出1102.74万元,包括:
(1)中专教育973.3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
(2)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29.39万元,主要是其他资本性支出。
2.农林水支出14.7万元,包括:
(1)其他农业支出14.7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未组织对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的支出(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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