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化、艺术、体育等工作的具体政策、条例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组织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图书事业、文博事业、电影放映事业、业余体校工作、文化体育市场稽查工作和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建设工作。
(三)组织全县各类文化活动,繁荣文化创作;开展文化交流及文化理论研究;丰富人民群众多方面文化生活。
(四)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动,进行体育工作研究,提高人民群众体质,提高体育竞技水平。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情况,总结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典型经验,提出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指导意见。
(六)负责全县各项文体工作的评估和表彰,做好各种记录的统计、整理和总结。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局长室、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财务室、业余体校、稽查队、市场办及文物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第二部分 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2017年收入总计1198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等。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等。
(二)支出总计9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
2.项目支出579万元,主要包括专项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体育竞赛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2017年支出总计989万元,比上年减少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及专项款项未拨付等。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支出989万元,比上年减少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及专项款项未拨付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9万元
主要是上级专项未拨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57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办公费、取暖费、采暖补贴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万元,主要是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群众文化24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29万元,主要是专用材料费、劳务费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0万元,包括: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8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8万元,主要是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贴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13万元,下降34%,主要是公务用车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国际马拉松选手早餐费。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万元,比2016年减少721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础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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