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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次数: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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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订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编制重点科技攻关的发展规划;编制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负责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贯彻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编制和指导实施产业基地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政策。 

(五)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协调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负责科技专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高新技术重点产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研究与科技攻关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建设。

(八)研究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制定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负责送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

(十)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为科技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县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十二)统筹全县双创工作,每月办好“双创”工作简报,发往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为全县双创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科学技术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

1、综合办公室  2、工业股  3、农业股  4、信息股

5、成果管理股  6、生产力促进中心 7、科技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0.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收入增加4.13万元,增加2.7%,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总计147.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7.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增加3.5万元,增加2.3%,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2万元

主要是科学事业费3万元,经费支出0.62万元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3.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03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113.27万元,行政运行113.2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办公费、取暖费等支出。一般管理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6万元。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33.76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29万元,下降91%,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3万元, 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7人,0.0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4.与2016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4万元,减少比例57%,减少原因为节约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车运行费减少3.2万元,原因为公务车上交不发生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66万元,比2016年增加4.1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及“双创”印刷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科学技术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科学技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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