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制定地方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全县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7、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安全工作。
9、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教育局内设11个科室,分别是:1综合办公室2中教股3初教股4学前教育股5计划财务股6人事股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8信息股9安全办公室10教育园管理与服务中心11教育督学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教育局
第二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32.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3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比上年减少1002.72万元,减少27.58%,主要是减少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46.68万元、特岗职院毕业生住房公积金195.95万元、职业教育教学设施款414.18万元等收入。
(二)支出总计2560.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82.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5万元。
2.项目支出1,178.16万元,主要包括教育园运行费和校车运行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比上年减少1074.53万元,减少29.56%,主要是减少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46.68万元、特岗职院毕业生住房公积金195.95万元、职业教育教学设施款414.18万元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1.81万元
主要是跨年业务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教育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82万元,项目支出1178.1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0.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教育支出210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4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有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2.教育支出2108.5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523.66万元,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取暖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42万元,主要有办公费,劳务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3)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99.99万元,主要有工资福利等支出。
(4)小学教育支出28.07万元,主要有工资福利等支出。
(5)初中教育支出108.78万元,主要有工资福利等支出。
(6)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48.99万元,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和维修费等支出。
(7)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583.60万元,主要有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费等支出。
(8)其他教育支出10万元,主要有生活补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4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6.47万元,主要有离休费和退休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87.28万元,主要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伤残抚恤支出26.79万元,主要有抚恤金等支出。
(4)其他优抚支出31.94万元,主要有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4.4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公共用车上缴和控制招待费支出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22万元,比2016年降低8.29万元,降低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教育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8.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9.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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