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5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7年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追加部分投资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十七届十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追加部分投资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相关工程已基本完工,全县共开工建设并投入试运行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村39个,铺设管网326435米,安装完成一体化设备76台,上报的入户数9242户。
二、建设意义
通过前期排查,目前,各镇(街道)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存在主要问题是污水来源不足,根据各镇(街道)上报及现场排查的情况看,已经建成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村中有2498户没有瓮(小污化粪池),427户瓮已经损坏,不能使用,导致污水量不足。
三、建设内容
为保证已建小型污水工程有效运行,设施正常使用,需安装瓮2925个,预计安装及更换维修瓮的费用约为1800元/个,该项目追加部分投资约526.5万元(最终资金额以工程实际发生审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四、项目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
建设单位:各镇(街道)
管理单位:县环保局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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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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