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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残联权责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698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权责事项目录(2018年版)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备注
项目 子项
1 其他行政权力 成人助听器验配审核    根据《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辽宁省实施方案》(辽残联[2013]11号)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为有盘山县户口,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申报材料:1、《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2、户口本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残疾证复印件;5、贫困证明。 市赋权
2 其他行政权力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审核   根据《辽宁省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辽残联[2012]59号)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为有盘山县户口,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年龄不超过7岁转介到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申请材料:1、《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2、户口本复印件;3、贫困证明。 市赋权
3 其他行政权力 残疾人证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告知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及相关申请资料。
2、审核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
3、决定阶段责任:做出审核决定,向申请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评定机构及评定事项。
4、办理证件责任:负责申请人初审信息录入,县残联复审后,残疾人证的打印制作事项。
市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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