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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17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8 浏览次数:107

盘县政办发〔2018〕175号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92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动信用产品在我县行政管理领域中使用,现将2018年信用产品使用目录(2018年版)印发给你们,并纳入县政府联动绩效考核,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盘山县信用产品使用目录(2018版).docx

(此页无正文)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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