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81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山县2018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8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8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盘山县2018年深化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工作要点
按照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一带五基地”建设部署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目标,聚焦解决当前我县在产业结构、体制机制、生态建设等领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全面提升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深入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不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加速转轨,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开创盘山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动化解无效供给,着力调整产业结构
(一)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
1.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贯彻落实国家化解产能过剩有关政策,严格控制项目审批,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2018年12月底前,继续执行国家化解产能过剩有关政策,全年不新增钢铁、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行政审批局
2.坚决淘汰不达标落后产能。加大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力度,为先进产能节约资源和腾退发展空间。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落后产能专项调查,结合省、市下达目标确定我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积极组织落后产能退出,调度推进工作进度;12月底前,完成我县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3.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为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整治各类“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方案执行;在12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4.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加大对我县企业布局海外的政策引导和帮扶力度。支持我县优势产业企业利用闲置生产装置进行境外投资,拓展国际产能合作多元路径方式,推动域内富余产能输出。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二)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5.全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以补齐产品结构短板、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为重点,推进石化及精细化工行业向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突出抓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结合盘山产业特点和优势条件,重点打造新材料经济开发区和得胜、古城子三大产业园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6.大力发展高效精品农业。依托大企业、集团、合作社大力发展认养农业,着力打造具备盘山特色的认养农业品牌。培育壮大一批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土地适度集中经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依托高升经济区,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建设全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018年12月底前,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5.5万亩,其中千亿斤粮食项目1.5万亩;调减玉米种植面积4万亩,力争建设设施农业1.9万亩;三品认证面积达到80%以上;发展新增认养农业1万亩,累计达到8万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家,其中家庭农场、合作社各5家,市级以上涉农龙头企业2家。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7.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大物流理念加快建设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完成华发美食一条街提档升级。2018年盘山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2.6亿元,实现增速6.5%。围绕市委“做大红海滩唱响芦苇荡”战略部署,推动以游湿地、观花海、憩氧吧、体民俗为特色的宜居宜游宜乐盘山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实现锦绣花谷景区、绕阳湖景区、乐活堡欢乐王国景区开放运营,森林公园景区提档升级,着手开发胡家林场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一批特色民宿,发展乡村旅游A级景区。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6%以上。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旅游局
8.抓好增量项目调结构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加紧谋划新项目,谋划布局一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开拓以新兴产业、新兴业态为主的新的投资增长领域。强力推进42项精准包装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年底实现10家以上签约。
牵头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9.实施存量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对标学习浙江、江苏等先进地区经验,以全面提升我县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推进建立工业企业亩均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体系为先导,借鉴浙江“亩均论英雄”改革经验,探索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评价,围绕财政增收抓税收、增加税收抓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推动化解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控制地产库存增量
10.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依据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给,严格控制商品住宅新增供地。库存严重的地区要暂停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调整商住比例或申请转换为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项目建设用地。2018年12月底前,对房地产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地区暂停住房用地供应,直至其恢复到合理库存消化区间后,再行供地。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
11.全面提升供给质量。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需求调优产品结构、调精品质结构、调高产业结构,扩大有效供给。以管理集团化、品牌产权化、质量高端化、价值市场化理念,着力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自主品牌,进一步释放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知名品牌效应,增强产品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积极推动化解地产库存
12.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举办房交会、搭建商品房销售平台、鼓励居民卖旧买新、鼓励开发商让利促销等手段,促进房地产销售,刺激市场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将商品房去化周期维持在合理区间。2018年12月底前,全县库存保持合理化区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三、推动降低债务杠杆,着力防范金融风险
(一)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杠杆
13.积极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帮助企业树立防范金融风险思想、加强行业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立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严格监控。
牵头单位: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14.积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适时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村镇银行发展。完善挂牌、上市企业的储备库建设,鼓励域内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牵头单位: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15.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坚持市场化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选择县域内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可行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的企业开展债转股工作。
牵头单位: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二)推动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16.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继续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努力化解政府性债务,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使政府性债务向市场化转变。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缓解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广泛吸收社会资本,鼓励运用PPP模式改造政府存量债务项目。2018年12月底前,政府存量债务置换计划全部按期完成,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7.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做活做宽做好民企,进一步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抓好“大做强”“小升规”“个转企”工程,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利用基金、租赁、信托等募资发展。积极配合做好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深化县级领导联系商会和重点企业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四、推动降低企业成本,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一)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8.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各项结构性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工作,做好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等税收减免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后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负成本。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19.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月底,向县各执收部门、执收单位转发市清查工作通知并针对我县实际对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6月下旬前,指导和督促各执收部门、执收单位进行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查工作。6月底,对各执收部门、执收单位的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并追踪整改存在问题。7月底,依据省文件精神,及时更新《辽宁省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重新公开发布,实施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二)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20.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力度,着力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制定出台《关于新时期持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谋划、协同推进、集成改革、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承接落实工作,及时动态调整《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配合市级部门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和“全城跨域政务服务”改革。2018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实施意见》;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行政审批局
(三)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1.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银企对接工作,积极引导支持银行、民间投融资公司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优先在盘山县推广新产品、新工具,创建多样化、专业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成本相对低廉、可获得、便利化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盘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为我县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担保服务。
牵头单位: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四)推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22.积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积极协助我县工业龙头企业和新投产的重点项目纳入直购电政策支持序列。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直购电用户申报;12月底前,组织开展好直购电双边交易,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五)引导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23.推动降低企业综合用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活动,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降低企业员工薪酬成本。2018年12月底前,加快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年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2次;通过各种手段针对农村劳动力特点,开展远程培训1000人。全年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2次,实现域内稳岗补贴政策“两个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六)积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24.推动交通物流降本增效。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在运输车辆检测、年审等服务环节简化流程,杜绝乱检查、乱罚款现象。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五、推动补强发展短板,着力扩大有效供给
(一)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25.加强电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可靠性为核心,大力推进配电网络设施改造,加快补齐城乡配电网短板。按照智能化、云端化的现代通信要求,加快建设完善骨干通信网络体系,进一步扩大数据出口带宽,促进基础网络和4G通信深度覆盖。2018年推进高升经济区变电站等输变电工程建设,实现4G通信全域覆盖。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26.加强市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实施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8年10月底前,新建府前大街延长段等排水管网、有压污水管线、富民路污水泵站排水3项;改造维护雨污水管网分离工程。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鸭子河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水田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二)着力补齐科技创新和产权制度短板
27.积极参与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2018年6月底前,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培训1次;11月底前配合完成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申报指导、查新、预警等一站式专利服务;12月底前,完成我市规上科技型企业50%以上拥有专利的工作目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8项。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28.全面提升我县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水平。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小巨人企业引进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壮大计划、着力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2018年12月底前,完成6家小巨人企业培育、2家高企申报工作;科技型企业研发中心覆盖率达90%,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三)着力补齐对外开放短板
29.健全完善外贸发展制度供给。全面落实《盘锦市促进国际贸易产业增长的实施意见》,研究并出台《盘山县促进国际贸易产业增长的实施意见》,并配合市局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30.全力抓好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积极把我县“水飞蓟”产品出口基地全力打造成省级出口基地,全力提高外贸增长速度。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四)加快补齐要素供给短板
31.全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政策措施,着力推动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到盘山就业创业,2018年12月底前,累计引进各类人才200人,其中高端人才2人。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2.积极做好土地供给保障工作。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全面提高土地供给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2018年6月底前,完成发布全县年度土地供应计划;12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用地征地组卷上报工作。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五)着力补齐生态建设短板
33.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2018年拆除小锅炉15台,淘汰黄标车1500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74.7%,全县PM2.5全年不高于44微克/立方米,PM10不高于70微克/立方米,以达到上级指标要求;水减排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2%;开展拥军村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做好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普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农业局
(六)着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
34.推动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群体就业援助。加快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百强县建设步伐。2018年12月底前,确保全县新增就业1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5.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文化活动功能,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基层综合文化站建设,2018年底前各镇完成建设300平以上综合性文化站;推进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底前,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各项功能,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需求;全民健身项目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完工。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局
3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启动医共体建设,基本建立全县医共体制度框架。推动对纵向合作的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强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儿童用药、卫生应急药品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机制。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附件: 《盘山县2018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xls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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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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