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89号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覆盖 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8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十七届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县委、县政府有关安排意见,同时结合农村厕所改造推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全县将计划新建5个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本次建设涉及4个镇、5个村、1114户,受益3119人,具体名单如下:
胡家镇张家村(205户)、塘坊村(170户);得胜街道三道村(207户);陈家镇陈家村(155户);吴家镇孙家村(377户)。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
2018年拟在5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将污水集中汇入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
该项目按照农村建设污水处理的要求与污水排放的要求,采用集中方式治理农村污水,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2O(厌氧+兼氧+好氧)污水治理工艺,该系统收集的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规定标准。
三、治理工作时间节点
10月12日之前项目建议书完成,10月16日立项、可研完成,10月20日之前环评完成,10月31日之底完成设计、地勘、监理的招标,11月10日之前完成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总包队伍的招标、进场准备工作。12月底之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2018年开展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受益人口为3119人。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448万元,申请中央专项资金约为779万元,地方政府投资约为669万元。投资额以工程审计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五、实施单位
(一)建设单位:国资公司或下属分公司;
(二)管理单位:县环保局;
(三)具体施工单位:由县环保局负责工程统一招标,由各镇(街道)负责工程具体实施,由县财政局负责工程审计核算;
附件:2018年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汇总表.xls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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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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