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我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平稳运行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次数:669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全县各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根据《盘山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改单位现有车辆中,除按照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可以保留的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