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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2号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次数:674

于凤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及秸秆的合理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2017年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过程中,盘山县全力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度、资金投入有保障、宣传发动有成效、保洁队伍全覆盖、基础设施全配套。初步形成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运行体系。2018年针对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盘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已下发至各镇(街道),加大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公交移动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充分发挥保洁员宣传员、监督员、收集员、二次分拣员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为可降解垃圾、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可降解垃圾由保洁员运送到垃圾填埋池做降解填埋,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由市京环公司统一运输处理。

三、加强巡查和资金投入,确保垃圾分类设施齐备

城乡办和10个督导组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巡查力度,定期到各镇(街道)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对于有破损的垃圾桶、保洁车辆等垃圾分类设施通知各镇(街道)人员,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出现耽误垃圾分类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出现。另将根据市里下达的可降解垃圾堆肥池建设标准,逐步完善分类垃圾处理末端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提升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洁人员管理制度长效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保洁员日常管理作用,做好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在全县实施《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度,形成农村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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