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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3号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次数:692

王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治理公众参与度》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出台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以城镇运行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起草了《盘山县公共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草案)》,根据问题性质及危害程度,明确了奖励资金额度。

二、建立督查、倒查机制

一是建立巡查督查机制,对各镇(街道)巡查工作质量进行督查。

二是建立倒查机制,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公众举报类问题,对网格员实行倒查,并就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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