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垂范 群策群力确保省总河长1号令在盘山落实落地
11月17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总河长孙洪军同志就“清四乱”工作和“河长制”责任内容及《辽宁省总河长令(第1号)》的精神要求对所管辖河段开展巡河工作,现场履行“河长”职责。县副总河长、副县长孙亚军、县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何桂立、环保局局长张哲、住建局局长李妍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孙洪军一行实地查看了太平河雨水提升泵站排水口、一统河排污口、三台子排水干渠高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绕阳河河道内“清四乱”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各河系河长及相关部门的汇报,详细了解河流情况,并针对每条河流突出重点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
1、太平河:太平河新县城一侧的河岸上有施工留下的土堆,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要求太平街道负责清理整顿,11月底前全部平整规范,同时要求完成河长制常态化管理机制;住建局、环保局要做好新县城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一统河:要严格排查企业排污口,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要求水利局负责对河道进行清理整治,清除河道内淤泥;陈家镇负责河岸绿化、美化,确保一统河水清、岸绿、景美。
3、高升南关村污水直排入太平河的问题:要利用雨污分离方案,对排污沟渠、坑塘进行规范清理,沟渠、坑塘清淤和岸边绿化美化工作由高升街道负责,并铺设排污管道将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进行达标排放,并做好暗排处理,做好两岸的绿化和美化工作,争取把臭水沟变成城镇的景观带。
4、三台子排水干渠:对未清淤的河段进行清淤,由县水利局负责;高升街道负责岸边的规范整治及绿化美化工作,污水处理厂必须确保达标排放。
5、绕阳河: “清四乱”工作要细化,责任到人,对305国道及高铁等可视范围内的矮围和河道内违规建筑物全部清理干净,对绕阳湾景区的堵河矮围全部清理,并要求胡家镇对河蟹冬储池进行规划,于明年5月10日前将违建的冬储池全部清除。同时还强调要加强河道日常监管,防止新生违建的产生。
最后孙洪军同志强调指出:落实辽宁省总河长1号令和“清四”乱工作是当前我县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主要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展开,河长制要体现效果,见河长、见实效。围绕效果解决问题。一是要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及时发现河道污染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二是提高标准,增强意识,河流内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众的日常生活,并且影响到农田灌溉,是民生问题,确保达标排放;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围绕问题清单,强化督查,一追到底,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省总河长令和“清四乱” 工作在盘山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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