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20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国有企业房屋租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209号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国有企业房屋租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盘山县国有企业房屋租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三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盘山县房屋租赁市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引领示范,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经营主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依托具有经营租赁业务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注入、拓展房屋租赁业务,达到国有企业经营房屋租赁业务的工作要求,盘活现有国有房源资产,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到2018年年底,组建一家国有性质的租赁企业,并开展房屋租赁相关业务,到2020年年底,初步建立起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
二、重点工作任务
1.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依托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建县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注入房源资产,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房屋租赁业务培训,开展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及自有场地租赁等业务,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保障县城居民和人才的住房需求。(责任部门: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将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有的闲置房屋统一整理修改完善后用于出租;盘活全县所有国有的闲置办公楼、写字楼、仓库及场馆等房屋,整理装修后用于出租;利用盘山县现有闲置公租房及棚改房屋用于出租;收购社会房源用于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责任部门: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充分利用盘锦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盘山县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和审核标准。加强住房租赁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规则和审核标准,确保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责任部门: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引导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定期发布住房租金水平信息,进一步增强住房租金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提高租金价格及涨幅等矛盾纠纷,抑制租金上涨异常等问题,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责任部门: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管理的专项检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巡查和监测,强化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禁止群租行为,对中介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和租房个人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予以公示。(责任部门: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工作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此项工作的方案起草、推进及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房屋租赁业务;
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整合国有资产并负责国有资产流转过程中的审批及监管工作;
县城乡一体化中心负责房屋性质改变等相关审批工作;
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注入房源资产并在整合后进行统一改建翻修,组织开展房屋租赁业务所需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县国资中心及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房屋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具体组建方案的拟定、推进、指导、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综合协调盘山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公司的各项工作。
2.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及时做好工作督查指导,将国有住房租赁公司组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承担的具体工作,定期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保证任务按时、保质、有序地推进完成。
3.做好工作联动。成立国有房屋租赁公司是一项跨部门的联动性的工作,各涉及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形成工作的联动机制。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创新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高质量创新性完成。
4.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鼓励企业积极投入住房租赁行业发展;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