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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十届一次委员提案答复:第29号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608

对县十届一次政协委员第29号提案的答复  

孙佳铌、吕桂华、王世光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动现代农业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意义。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自主决策意识,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主动参与土地流转。通过现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有关政策,分析流转比较效益,消除群众失地的误解和偏见,使广大村干部、农户了解土地流转政策倾向。通过发现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使广大农民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转变思想观念,促进土地顺利流转。

2.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县级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村级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农户自愿联合流转、农户委托流转等多种流转形式,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

3.加强培训,转移农民。结合“阳光工程”和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民职业化和市民化进程,优先推荐土地全部流转的农民转岗就业,从事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基础。 

4.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探索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新机制。以新县城和高升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引导农民向新县城和规划聚居区集中居住,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

5.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鼓励农户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促进农村土地快速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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