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一次委员提案答复:第21号
对县十届一次政协委员第21号提案的答复
许士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壁挂炉售后服务及燃气费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政府加大燃气费用的投入
我县在推广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前对燃气壁挂炉取暖进行了市场调查,按照物价局居民用气每2.9元/m³计算,的确比用煤取暖偏高,我县政府已经出台补贴政策,居民冬季壁挂炉取暖天然气市、县政府补贴0.5元/m³,燃气公司补贴0.5元/m³,居民冬季燃气价格1.9元/m³;困难群体,市、县政府补贴1元/m³,燃气公司补贴0.5元/m³,困难群体冬季燃气价格1.4元/m³。
二、对售后服务再进一步加强
为防止垄断、防止因批量安装而抬高物价和因需求量大供货不及时等因素,确保燃气壁挂炉质量和安装使用安全。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全县各镇(街道)择优选取20家燃气壁挂炉企业作为供货商,并采取农户自主选择壁挂炉品牌的方式进行安装。有效化解了品牌单一矛盾和群众存在异议的心理,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各镇(街道)在和壁挂炉安装企业签订购买协议时要求壁挂炉安装企业必须设置售后维修站,并要求企业缴纳保修金,对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到位的企业直接启动保障金,我局也将继续督促各镇(街道)对售后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我县百姓安装的壁挂炉售后无忧。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