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一次委员提案答复:第33号
对县十届一次政协委员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艳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设施农业增值增效空间》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设施农业发展的4个问题准确反映了我县棚菜生产的现状,提出的建议也非常合理有效,我们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将在以后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棚室结构优化。小区日光温室统一规格为钢筋骨架结构或性能优越的镀锌管骨架,参数符合第三代节能型日光温室要求。二是基础设施景观化。实现“十二有一集中”,即:有环小区道路、有环小区绿化带、有环小区美化带、有环小区排水渠、有环小区亮化设施、有电力设施、有消防设施、有公共厕所、有垃圾箱、有停车场、有游人指示牌、有管护队伍,垃圾集中处理。三是设施装备智能化。实现“四有”,即:有棚室配套设备、有小区监控设备、有小区智能系统、有小区监控室。四是生产过程标准化。实现“八有”,即:有投入品管理制度、有档案记录制度、有产品检测与准出制度、有质量追溯制度、有商品化处理场所、有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三品一标”认证、有统一品牌。五是产业发展融合化。实现“五有”,即:有规范化的新型经营主体、有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有规范化的运行机制、有观光、采摘带、有农业新型业态。总之,您的建议非常有助于我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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