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3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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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 县 财 指 预 〔 2018 〕246 号
各乡镇:
根据上级文件,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1万元。用于县配套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支出,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此项资金请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资金来源:预算代编
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保民生
政府性经济分类:5099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46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