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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9〕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549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盘锦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经县政府同意,成立盘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立盘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县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聘任县政府督学;发布县教育督导报告。

二、主要成员

主      任:孙丽颖   副县长

副  主  任:孙祖凯   县政府办主任

王远贺   县教育局局长

专职副主任:宁旭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委      员:赵录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成   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福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小天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  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长     

李铁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春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  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丁长学   县审计局副局长

赵柏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盘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并负责责任督学的选聘。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督导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印发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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