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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569

   

第一部分  山县海洋与渔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县海洋与渔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渔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

(二)负责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渔业支持政策和渔业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落实促进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拟定渔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水产苗种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捕捞生产。

(四)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负责无公害水产品和水产品地理标志相关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水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培育,保护和发展水产品品牌,负责水产养殖中的药物使用、渔用投入品使用、药物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拟定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渔业的基础调查和综合调查;组织实施渔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内外渔业先进技术,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渔业新品种的保护;拟定渔业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管理渔业计量工作。

(六)承担渔业环境观测预报和灾害预警的责任;组织实施渔业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指导开展渔业自然灾害影响评估;负责渔业防灾减灾,检测、发布渔业灾情,筹措生产救灾资金,指导紧急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七)行使内陆渔业水域监督管理权,查处渔业捕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污水违规排放,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水域环境。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海洋与渔业局设2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科技渔业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第二部分 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海洋与渔业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7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27万元非税收0万元。

2.支出预算76.27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49.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元,卫生健康支出2.7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172.31万元,减少68.49%,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人员费用减少。支出减少172.31万元,减少68.49%,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人员费用减少。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2.31万元,减少68.49%,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人员费用减少。支出减少172.31万元,减少68.49%,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人员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0万元,主要是车改后无有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84万元,减少29.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公务费用定额减少。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0.2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与支出0.4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资产总额291.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27万元,固定资产2.4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农业)(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海洋渔业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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