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履行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审批职能,并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具体承办、组织调度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的现场勘察、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及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划转事项在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及垂直双重管理部门成建制设置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监察和考核。
(六)负责全县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系统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履行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行政事业收费职能。
(八)负责受理县行政审批局、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九)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负责监察、考核、指导各镇、村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项目前置手续一股、项目前置手续二股、项目前置手续三股、工业项目股、农业项目股、房地产和服务业项目股、国投、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股、社会事务股、综合勘探验收股、行政收费股、运行监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第二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20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4.13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2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收入减少27.37万元,减少12%,原因是各项支出费用减少。支出减少27.37万元,减少12%,原因是各项费用减少。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37万元,减少12%,原因是各项支出费用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37万元,减少12%,原因是各项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不存在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化。办公经费4.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手续费0.12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11.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行政审批局资产总额479.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0万元,固定资产466.7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行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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