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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科技学技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653

   

第一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订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编制重点科技攻关的发展规划;编制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负责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贯彻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编制和指导实施产业基地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政策。

5、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协调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负责科技专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高新技术重点产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研究与科技攻关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建设。

8、研究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制定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负责送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

10、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为科技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11、负责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县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12、统筹全县双创工作,每月办好“双创”工作简报,发往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为全县双创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工业股、农业股、成果管理股、信息股、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盘山县科学技术局

 

第二部分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13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7.01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37.0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9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11.36万元,减少8.3%,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支出减少11.36万元,减少8.3%,原因是节约开支。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6万元,减少8.3%,原因人员减少1人。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6万元,减少8.3%,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7万元,增加12.8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52万元、其他交通费7.74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155205.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622.17万元,固定资产94583.7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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