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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659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

四、2019年度支出预算汇总表(按功能科目)

五、2019年度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六、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七、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十、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十一、2019年度政府采购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31日设立,由原盘山县公路管理段、盘山县运输管理所、盘山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盘山县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组建,承接交通局事务服务只能,主要为:

2、责道路运输管理政策和有关方案的制定实施;拟定道路运输发展规范,编制客货运输市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实施;

3、负责实施道路运输执法行为的行业管理,道路客运市场的行业管理;

4、责客运线路的许可证工作,汽车客运站站务、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的监管和业务指导;负责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管理,对其经营资格、行为、服务质量等内容的监管;

5、负责道路货运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对道路物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

6、负责汽车货运站(场)、搬运装卸、货物中转、货物联运、货物包装、仓储服务、集装箱中转经营、货运站经营、货运停车场经营、商品车发送等运输服务业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7、负责对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内容的监管;

8、负责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与维修的行业管理,运输车辆技术与维修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9、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道路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

10、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流和公路路况调查,负责日常公路小修保养、水毁抢修、公路绿化等;

12、负责制定和完善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养护年度计划、预决算,统计公路养护里程各项指标;

13、上路巡查,维护路产路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政工办公室、建设发展股、质量监督股、安全应急股、养护管理股、运输发展股7个业务股室和14个派出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以及预算单位: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

公开04表  2019年度支出预算汇总表(按功能科目)

公开07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6表: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7表: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10表: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11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423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44.48万元,非税收入95万元。

2.支出预算4239.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23.6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6.87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3206.01万元,增长300%,不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只有24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和盘山县运输管理所2018年为全年预算,其他人员为一个季度财政预算拨款。没有经费和交通运行维护费预算。2019年全员纳入财政预算。预算支出增加3206.01万元,增长比例300%,原因为公路建设改扩建工程支出增加还人员经费为全年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48万元,主要是2018年原组合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对财政做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2.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9.07万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2018年8月新组合单位,从10月份由财政兜底后财政直接拨付人员24人,每月人员经费0.54万元,一个季度为1.62万元。其中:办公费1.1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0.8万元、取暖费14.06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89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44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91.70万元,固定资产349.24万元,无形资产1.3 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140平方米,价值10.44万元;共有车辆17辆(全部为执法车辆),价值208.99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一台7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4.77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反应本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医疗健康支出(类)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应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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