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658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负责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销售活动,以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辖区内农业机械登记、注册、变更、安全技术检验、考试考核、审验换证、核发牌证以及农用机动车封存、移动和报废等工作;

5.负责对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和其他道路以外的地方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和上报以及事故责任的认定;

6.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以及奶站的监督工作;

7.负责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以及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

8.负责兽药、饲料畜产品、抽样检查工作及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和查处工作;

9.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10.负责执行本行政区域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和其他检定及测试工作。

11.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12.负责对执法人员行业培训,组织专项重大执法活动;

13.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业务指导股、市容管理中队、机动执法中队。

派出机构如下:

(一)太平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二)胡家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甜水镇综合执法中队

(四)得胜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五)高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六)陈家镇综合执法中队

(七)吴家镇综合执法中队

(八)沙岭镇综合执法中队

(九)坝墙子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古城子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一)羊圈子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二)东郭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三)石新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246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63.62万元,非税收入6万元。

     2.支出预算246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3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31.2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29万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2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366万元,增长14.8%,原因事业单位改制,非全额人员增多。支出增加366万元,增长14.8%,原因事业单位改制,非全额人员增多。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6万元,增长14.8%,原因事业单位改制,非全额人员增多。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万元,增长14.8%,原因是事业单位改制,非全额人员增多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9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8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39.5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增多,部分车辆车龄年久,维修费用增多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4.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6.17万元,增加53.2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增多,执法执勤车辆增多。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17万元、邮电费1.5万元、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28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68万元,固定资产473.0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车辆27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价值220.31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6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分项目如下:

购置执法执勤制服64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粮油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取暖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lsx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