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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727


   

第一部分  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

2.负责对应急管理部门管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和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应急管理部门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律标准检查,纠正行为;查处未取得安全许可证件非法生产和督查重大危险源整改;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落实;负责查处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受理举报投诉及调查处理;负责复查和配合安监局行政科室执行查封、扣押、没收等职能,受委托行政处罚。

5.负责对全县各镇(街道)、经济园区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负责联合公安、消防、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6.负责对全县镇(街道)、经济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及年度考核。

7.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应急处置专家、应急救援队伍的联络、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

8.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处置工作。

9.负责县域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派驻检查,重点岗位实施24小时监控管理。

10.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汇总、上报。

11.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负责防汛抗旱相关的法律、政策、知识宣传、普及、培训。

12.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县水旱灾情发布,为全县防汛抗旱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信息的综合、反应及灾情的调查、评估和上报;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

13.负责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机动中队防汛抗旱办新材料中队太平中队胡家中队、甜水中队、得胜中队、高升中队、高升经济区中队、陈家中队、坝墙子中队、吴家中队、古城子中队、沙岭中队、羊圈子中队、东郭中队、石新中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164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48.21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648.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6元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0.15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1648.2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度我单位新成立,与2018年度无对比。支出增长1648.2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度我单位新成立,与2018年度无对比。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8.2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度我单位新成立,与2018年度无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8.2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度我单位新成立,与2018年度无对比。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62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未成立,无数据发生。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应急中心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5.49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增长65.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我单位未成立,无数据发生。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09万元、差旅费1万元、租赁费0.4万元、维修费4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97.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1万元,固定资产153.21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7辆(均属于一般公务用车),153.21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政府采购分项目如下:

1.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其他专业设备)10万元;

2.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打印机4万元;

3.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复印机10万元;

4.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计算机6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反映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应急管理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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