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470

   

第一部分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是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其主要部门工作职能是:

1、负责经济区内物业管理,环境综合治理、治安保卫、人事管理,党群工作。

2、负责经济区经济发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 3、组织协调园区企业融资以及税收征管等工作

4、承载园区企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5、负责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建设和治理。

6、负责制定经济区招商引资工作、包括制定招商引资政策,项目洽谈、跟踪、落实。

7、负责园区投产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工作,以及园区企业经济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服务部、财务管理部、环境保护部、安全部、招商部、经济发展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二部分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 收入预算113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6.39万元,

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13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5.17,住房保障支出27.17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279.37万元,增长32.5%,原因是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增加。支出增加279.37万元,增长32.5%,原因是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9.37万元,增长32.5%,原因是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9.37万元,增长32.5%,原因是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11.2万元,主要是商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增加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8.9万元,与2018年增加3.74万元,增长10%,主要是行政人员车补增加。 其中,办公费8万元、水费1.5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取暖费11.88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4.4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资产总额51263.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621.81万元,固定资产1523.68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6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价值46.1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1217.57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773.0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胡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新材料产业开发区.xlsx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