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政府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部门工作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民事防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制定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
3.收集、掌握有关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4.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
5.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6.拟定民事防护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拟定应急救援联合行动方案,研究建立辅助决策系统,为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指导全县的应急救援工作。
7.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人民防空、民事防护训练、演习。
8.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9.指导、协调并监督有关民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民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0.负责管理人防、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
11.承办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
工程建设股、指挥通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8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9.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费11.00万元。
2.支出预算8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4万元,国防支出1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1.89万元,增长2%,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养老保险等增长。支出增加1.89万元,增长2%,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养老保险等增长。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万元,增长2%,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养老保险等增长。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万元,增长2%,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养老保险等增长。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同比无增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定额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18万元,与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无增加。其中办公费1.26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0.10万元,维护费0.1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资产总额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4万元,固定资产107.90万元,共有车辆1辆(防空警报指挥通信移动平台车),价值7.98万元;单价其他固定资产99.92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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