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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654

   

第一部分  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盘山县档案馆)是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盘山县档案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党建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建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指导与验收;负责向社会各界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服务;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工作;做好全县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宏观管理;做好全县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县各单位档案工作的晋升测评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2.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订盘山县地方志、史、鉴的编纂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务公开信息和馆藏档案的提供利用服务工作;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和计算机辅助管理工作;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务公开信息的统计、分析、反馈和利用典型案例汇编工作。

4.负责地方党史、中共盘山县党史大事记和盘山县大事要事亮点的研究、征集、编写;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部署,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做好党史相关工作;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县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重要制度和政策;加强对县党代表的联络、管理、服务、监督和培训等工作;督办县党代表在党代会期间提出提案的落实。

6.负责会同县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服务和管理机构,推进“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的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党建电视专栏节目的策划、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工作;负责党员电教片观摩评比活动参评片的选题、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工作。

8.负责全县党员电教(远教)重点片的拍摄、编辑、制作工作;承担对全县党员电教(远教)干部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援和其他服务工作;完成远程教育党建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9.负责机关事业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有关材料;负责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10.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11.负责规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软件开发的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负责县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变更调整;负责与国家、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数据联网及数据报送工作。

12.负责参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负责指导各镇(街道)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直单位老干部活动室建设工作。

13.承办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服务股、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人事档案管理股、老干部活动服务股、机构编制电子政务股、党史县志股、档案指导股、现行文件服务股。

分支机构:

1.太平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2.胡家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3.甜水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4.得胜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5.高升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6.陈家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7.吴家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8.坝墙子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9.沙岭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10.古城子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11.羊圈子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12.东郭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13.石新镇党建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82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3.08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82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3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收入增加636.52万元,增长341%,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增加636.52万元,增长341%,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6.52万元,增长341%,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6.52万元,增长341%,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5.9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88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务费定额和交通补贴提高。其中:办公费15.13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1.20万元、旅差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0.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0. 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1万元,固定资产92.7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党建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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