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2019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 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概况
一、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综合办公楼、行政办公楼、行政审批局及地下停车场、辽河口服务区办公楼、老干部局办公楼的房产、农业中心检测站地产及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合办公楼、行政办公楼、行政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综合管理、消防、环境卫生、绿化工作;负责四处办公楼的供水、供电、制冷、供暖等后勤保障及协调工作;负责会议中心及各中小会议室的会务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和餐饮服务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及考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管理一股、管理二股、公共节能办公室、财务股、车辆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要求:
1.收入预算3744.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44.10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374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1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3744.10万元,增长100%,原因是机关事业改革单位新成立。支出增加3744.10万元,增长100%,原因是机关事业改革单位新成立。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44.10万元,增长100%,原因是机关事业改革单位新成立。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44.10万元,增长100%,原因是机关事业改革单位新成立。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公务接待1.8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8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改革单位新成立。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改革单位新成立。其中:办公费9.99万元、印刷费0.35万元、咨询费0.15、手续费0.15、邮电费0.06万元、旅差费0.2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维修(护)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461.68万元;共有车辆15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价值343.0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19]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0.3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分项目如下:
1. 联通运行费220万元
2. 物业管理费670万元
3. 政府房屋租赁费1080万元
4. 花卉租摆费20万元
5. 电梯维保费10.8万元
6. 消防维护费9.5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9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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