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9〕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后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各项后续工作,根据县委常委会相关要求,依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专项巡察后相关问题及建议的报告》,成立盘山县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汪晓辉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 强 副县长
成 员:王海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梁克强 县财政局局长
吕 坤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春山 胡家镇镇长
王青杰 甜水镇镇长
刘明伟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于 雷 东郭街道主任
赵荣华 羊圈子镇镇长
孙广岐 石新镇镇长
王广忠 县就业人才和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郑春刚 县国资公司总经理
郑国栋 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审核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潮兼任。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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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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