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9〕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9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9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盘山县2019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19年全县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舒适出行,保障盘山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2019年春运工作部署,现作出如下安排。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春运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之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2019年春节比上一年提前11天,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增大。春运期间客流、车辆激增,保障安全畅通任务加重。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出行交通工具的舒适性、换乘的便捷性等有了更高的期待。
县政府各部门要准确把握2019年全县春运工作新形势、新特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协同意识,在安排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振奋精神,务求实效,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
为扎实做好2019年全县春运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春节运输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县春节运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密切部门配合,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要加大对春运服务保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为春运一线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切实兼顾统筹协调,着力优化运输组织衔接
(一)千方百计增加运力供给。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期间旅客流量、流向和流时,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好运力资源;要千方百计挖潜扩能,适时增设、调配线路,增开客运班次,使广大旅客既“走得了”、又“走得好、走得满意”;要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通,及时掌握学生和务工等重点群体集中出行信息,提前部署安排,有针对性地引导组织、实现错峰出行,缓解春运高峰压力;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组织,增加农村客运班车,方便乡村群众出行。同时,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此外,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车辆正点率。
(二)强化不同运输方式有效衔接。要强化道路、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互补,强化班次信息对接,更好地服务旅客便利换乘。要加强公交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与火车站、汽车站等干线交通枢纽的衔接,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确保及时疏运旅客。
(三)扎实做好货物运输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电煤、粮食、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要提前摸清重点物资的产销存情况,掌握运输需求,对接春运方案,合理安排客货运输。
(四)扎实做好路网畅通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易堵路段制定疏堵保畅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均衡调控路网流量,提升重点路段通行效率。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间进行养护作业。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交通流量、区间车速的分析,提早发现、处置有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的路段,及时发布路网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安排出行路线。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附近的指挥疏导,确保车辆有序通行。
四、切实践行为民宗旨,持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旅客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售票检票方式。售票方面,道路客运要依托全省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提高可售率、网售率。检票方面,道路客运要进一步丰富检票方式,鼓励开通电子客票服务,旅客凭身份证或电子客票码直接检票乘车。
(二)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车站、运输企业要努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和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要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要规范客运枢纽指引标志设置,提升旅客换乘、中转和集散的便捷性。
(三)进一步丰富主题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春运保障工作,让旅客感受到春运旅途的温暖。要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增加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范围。春运办要将志愿服务纳入春运工作总体安排,积极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在餐饮、休息场所等方面给予有关政策保障,并将志愿活动纳入春运总结和表彰范围。各级团组织要继续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岗位对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强志愿服务力量,组织更多青年志愿者在车站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五)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国防观念,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在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和残疾人出行便利设施和措施,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并帮助务工人员协调对接购票、包车等服务。
五、切实从紧从细从严,全力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一)从紧压实安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狠抓各级领导责任、属地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从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对投入春运的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等全面开展隐患和缺陷排查,及时堵塞安全漏洞。严格保证车站等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以及驾驶证计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安排,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层层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改立纠、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从严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反恐防范工作,交通有关部门、客运企业、驻站派出所配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稳定工作的处理、调度、指挥、安排。
(四)从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各成员单位和各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加强预案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和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对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对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提前对路况不良路段进行养护,做好标志标线的维护工作。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对重点路段不间断进行巡逻,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增加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及时报送公路阻断等信息。要突出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建立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天气信息快速通报和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五)牢牢盯紧重点薄弱环节。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强化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路面执法,加大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两客一危”车辆道路通行秩序。
(六)从严加强市场秩序整治。春运期间,公安、应急、路政、交通等部门要结合全县“百日攻坚战”工作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检查、督查活动,加强超限运输车辆的严格管控、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有效监管,组织开展春运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道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企业,严厉打击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甩客”、“倒客”、“喊客”、“黑车”、强行拼客、乱收费、故意绕行、节假日恶劣天气乱涨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注册、车辆标志标识不清、GPS监控平台无人监管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和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六、切实推进信用建设,有效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一)持续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
(二)严厉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严惩“车闹”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扰乱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三)充分发挥信用监督作用。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客运服务相关企业开展了公共信用评价,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加强信用监管的参考。鼓励广大旅客通过手机移动端APP登录“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研究机构等,依法依规搜集整理交通出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编制春运信用报告。
(四)着力加强文明出行宣传教育。要以“车、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广泛报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因严重失信而受到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要调动青年职工、共青团员、在校学生力量,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新风尚。
七、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美好春运氛围
(一)创新提升宣传效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要创新媒体传播方式,深度挖掘身边素材,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车站及相关交通工具的广告位资源,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突出报道改革开放以来春运的巨大变化、一线职工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安全诚信文明出行等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增强群众认同感。
(二)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服务监督投诉渠道,发挥道路等行业热线畅通民意、疏解民忧的作用,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投诉事件。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依托各类网站和出行服务平台,开展春运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广大旅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春运工作。
(三)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春运服务保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八、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全面做好信息报送总结
(一)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联络指挥体系,畅通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春运信息工作,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应用,并按规定做好信息数据上报工作。请各成员单位负责春运工作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进入“盘山春运2019”微信群,县春运办将2019年春运工作政策、信息第一时间上传微信群,确保春运工作有序完成。
(三)加强总结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运过程中各项措施实施情况的评估检查,并做好必要的修正和完善。按照春运开始前、春运第一天、前十天、前十五天、春节七天、春运二十天、三十天和四十天等主要节点,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报送县春运办,以便汇总后上报市春运办。
县春运办联系人:陈敬忠、夏景月,联系电话:5689019、3582039(传真),1399874****、1394271****,电子邮箱:3264882099@qq.com。
附件: 2019年全县春节运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19年全县春节运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孙亚军 副县长
副组长: 曲家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杨 颖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远贺 县教育局局长
王志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祝成刚 县人社局局长
王洪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树明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徐 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辉 县融媒体发展中心主任
徐 静 县气象局局长
王振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 坤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春山 胡家镇镇长
王青杰 甜水镇镇长
刘明伟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王天娇 坝墙子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于 雷 东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伟清 石新镇镇长
赵荣华 羊圈子镇镇长
盘山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主任由县交通局王振兴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张加林主任担任。
盘山县春运办联系电话:3833391 传真:3833391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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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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