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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9〕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开展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量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3 浏览次数:64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县委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19年1月22日开始,对全县2017年8月份之前由各镇为主体施工的小污工程和2017年8月份之后由沈阳光大环保科技公司为主体施工的小污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核定工程价格。同时,委托中佳监理单位对小污工程质量再次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核验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晓辉为组长,副县长何强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及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中佳监理公司、沈阳光大环保科技公司及各镇村抽调人员,组成3个核验小组,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工程量核验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生态环境局毛永强负责此次核验工作的总协调,负责车辆及工作餐等相关后勤保障;负责协调各镇(街道);负责协调第三方监理公司;负责协调沈阳光大环保科技公司及各施工单位。

  2.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郑国栋负责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造价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工程量的测量、审定等工作,对核验工作的真实性负总责。

  3.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负责协调2017年8月份之前由各镇为主体施工的各施工队选派专人并提供测量工具配合勘测工作;负责委派镇里有编制的人员参加验收,并对审定的测量数据负责;负责委派村委会相关人员配合核验小组在该村的一切工作;负责本域内相关问题协调处理。

  4.中佳监理公司对本次核验工作的真实性负责,协助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工程量的测量、审定等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的检验,形成问题清单并做具体说明。

  5.沈阳光大环保科技公司负责全程配合核验小组做好核验工作;负责协调本企业委托的施工队开展工作;负责完成编制2016年、2017年接管前及以后小污工程的施工图并厘清两次工程界限及工程量,达到图纸归档和结算审计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各镇村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及文件要求,统筹协调,积极配合核验小组开展工作。

  2.各相关单位及委托单位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标准,遵照行业规定,开展核验工作,并认真做好核验记录,形成问题清单。

  3.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县生态环境部门及各镇街负责协调处理,对核验中出现的玩忽职守、横蛮闹事及推诿扯皮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交由公安、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4.为落实县委会议要求,按期完成核验工作,各核验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如参加核验人员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提前与核验小组协调人取得联系,并指派其它人员参加核验工作。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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