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河长制3月完成工作
盘山县河湖划界确权工作
为了全面开展河湖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明确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辽河长办[2017]2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土地局关于对已建成水利工程划定管理、保护范围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1994]33号)要求,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国,明晰各类水利工程权属状况,切实加强全县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保障河长制全面推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查清全县范围内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及水利工程,落实水生态产权监管主体责任,健全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制度,确定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权属。用以保障全县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明确河湖水域岸线坐标,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全县河流、沟渠及水利工程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到2020年基本完成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建立全县水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河湖管理保护体系、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奠定坚实基础。
报送单位:盘山县河长办
报送时间:2019年3月20日
河道防火工作
河道防火是我县每年冬季重要工作之一。各沿河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好人力物力在加大宣传的基础上,及时清理河道枯草和落叶、建立防火隔离带,监护人员划片定岗,严防死守,把我县防火工作圆满完成。
报送单位:盘山县河长办
报送时间:2019年3月20日
制定盘山县河长制工作规程
2019年3月份制定了盘山县河长制工作规程,包含以下章节:
总则、组织体系、制定各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河长制工作调度、河长巡河、检查督导 反馈通报、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等。
报送单位:盘山县河长办
报送时间:2019年3月20日
盘山县河道“清四乱”进展状况进行情况
全县河道“清四乱”工作截止到2019年3月各镇进展情况如下:
1、高升街道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拆除违建房屋4处;清理围堤3处。
2、甜水镇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鸭子河共有9处违建,8处已经拆除(1处属于临时用房,随时可拆除)。
3、坝墙子镇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坝墙子镇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继续动员做违建拆除思想工作,同时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护河湖生态,呼吁民众树立正确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4、陈家镇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无进展情况。
5、陈得胜街道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有12户违占、违建户完成对接,其中冯占国、王文才、苏长余、陆长明、张书合所有违建已全部自行拆除。其余7户违建表示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如逾期,将进行强制拆除。
6、胡家镇道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甜水镇8个村,135处违建房、23265延长米违建围堤。目前我镇已拆除违建房32处,拆除冬储池塑料布5820米,其它清障工作正在陆续展开。
7、沙岭镇道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沙岭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河长巡河制度,制定河长公示牌,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多次召集村级河长参加专题会议,以提高村级河长的思想觉悟性,以河流周边居民为重心发放有关河流保护的宣传资料,提高广大居民河流环境保护意识,从根本上解决河流“四乱”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沙岭区域内共有三条河流,即辽河、外辽河、新开河,外辽河违法乱建的情况比较突出一些,截止到这周为止清理房屋10处,为全域的70%,清理围堤22000米,为全工程量的90%,另外榆树村拆除看地房1个,沙岭村拆除板房1个。
8、沙古城子镇道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大辽河乱建房屋30处,生活垃圾1处,岗皮岭路口有毡房,棚区收菜点,堤防所看鱼小房等已清理。
外辽河乱建房屋6处,生活垃圾3处。,六台子鸡爪坝毛毡房等已清理。
新开河乱建房屋2处,周家北500米处以及古沙交界处已清理。
9、太平街道道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无进展情况。
10、太吴家镇道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孙家村六组国堤北高志武的临时板房1座和围栏已拆除;油田作业三区井场边李炳林酒厂临时房1座正在陆续搬运。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总河长1号令、2号令,认真细致落实市县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逐步,逐项,按质、按量,按时间推进落实,明确责任,使各级河长工作落到实处。没按照方案落实的新开河系、大辽河系、外辽河系、辽河系、旧绕阳河系、绕阳河系、西沙河系、鸭子河系、抓紧时间将省、市、县台账“四乱”问题落实。
报送单位:盘山县河长办
报送时间: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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