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坚定推进产业帮扶实现真脱贫
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农业产业振兴,拓宽低收入人群增收渠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低收入帮扶人口共同开发特色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镇(街道)利用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低收入人口,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房产、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对于按标准已退出帮扶范围的帮扶户,积极扶上马送一程,采取在致富项目上继续帮扶一年的措施,确保帮扶成果能够得以有效巩固,有效避免返困现象。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