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第23号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杨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及治疗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盘山县现有人口数为267000人(含辽河口经济区),按照《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方案》要求,根据辽宁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统计,我县现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27人,检出率为4.60‰,符合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检出率标准,管理率为92.43%,规范管理率为91.64%,已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
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属地管理、应管尽管的原则进行管理,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686项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工作现状
组织成立县本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专家组、考评组和应急处置组,明确各组织的主要职责。制定年度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情况。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的精防机构进行四次业务培训,并利用精神卫生宣传日,在我县的中心城区开展宣传活动。每个季度对辖区各医疗机构和项目执行医院进行季度督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季度进行4次/年病情随访,病情及危险等级3级以上患者要增加随访,排除其有肇事肇祸倾向并建议其住院治疗。
建立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残联等多部门的协调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及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情况,由卫生院督导村卫生室,村医生对患者进行日常随访管理,对所管理的病人掌握失访、死亡、迁移、无故外走、治疗情况。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负责发放和调整精神科专用用药情况,对配发的药品做好登记和发放管理,保障患者及时用药。
盘山县686项目管理包括患者筛查、应急处置、高风险患者技术指导、病人家属护理教育、贫困患者化验服药管理治疗、质量控制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县新农合和残联部门出台救助政策,解决贫困患者(新农合保险、低保户)转诊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补助。项目定点医院盘山精神康复医院,定期选派专业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指导、核实病情、指导用药、确诊病例。
二、工作计划
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综治、司法、公安、人社、残联、卫健、新农合等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协调会,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应按要求安排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确保基本满足县本级工作需要,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工作组织管理,每年应出台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政策,解决肇事肇祸高危行为倾向及贫困患者(新农合保险、低保户)转诊治疗的费用补助。
我县患者的服药率还未能达标,残联发放药品定点配送单位距离我县中心城区较远,能否调整到我县城中心主城区或指定医疗机构,以保障治疗必需药品能及时、足量的配送到各镇卫生院及患者手中。项目定点医院盘山精神康复医院,要定期选派精神科专业医生对患者进行病情筛查、核实、诊断、治疗指导,保障每个患者都能得到规范专业的治疗管理。
我国心理健康服务模式主要分为医学、教育、社会三种,及时有效的社会心理咨询是解决心理问题的必要手段。目前我县未设置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通过多次的调研了解,建立区域性心理咨询机构是非常必要的。县卫健局已与县综治办等多部门协商,责成盘山精神康复医院拿出具体意见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我县能够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