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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572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重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鼠、防虫等设施。

2、开展食品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朔。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截至目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51户,未发现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生产企业及产品。检查中发现学校食堂证件齐全有效、内外环境卫生良好、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齐全、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意识较强,并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留样记录、餐具消毒记录等。

 

报送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栏目:食品药品安全

                        报送时间: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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