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第51号
对县十届二次政协委员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毛培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城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县长的会议纪要。对县城交通信号灯不足的问题已经纳入2019年住建建设计划中,同时根据提案内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们对县城的十字路口和T字路口进行了排查,并纳入了2019年住建局建设计划,对完善交通信号灯的完工任务直至2019年12月份,因此部分的交通信号灯已经逐步的完善,同时欢迎毛培锋委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