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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食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05-21 浏览次数:508

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消除小食品、儿童食品市场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中小学生饮食安全。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食品销售集散地、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小摊贩等单位; 

(二)重点品种: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为重点。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摸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底数及小食品批发企业信息,建立校园周边小食品批发、经营者监管档案。

(二)加强小食品批发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小食品批发经营业者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证件,上级供货商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有进货单据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经营者能否提供食品的合法来源和查验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等。

(三)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管。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截至目前,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执法车辆120台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单位120户,重点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三无”食品及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生产企业及产品。但存在索要证票不及时、不完整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尽快整改落实。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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