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出县2019年精准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在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动态为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我县精准帮扶工作持续深入,确保脱真贫、真脱贫。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扶贫帮困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帮扶工作的部署安排,集合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着眼“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脱困”的要求,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因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结对帮扶,对症帮扶。有效巩固帮扶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的惠及困难群体,大幅提升其生活幸福指数,不让一人掉队。
二、主要任务
(一)精准识别,摸清底数
由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牵头,以镇(街道)为单位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全面大排查,做到户数清,人数清、类别清、分布清,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排查出的符合帮扶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全面录入家庭成员,收入支出、困难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等信息。根据是否具备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对低收入群体进行精准分类,划分为造血型和输血型两类。同时,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完善从帮扶申请书、审批表、入户调查表、结对帮扶走访台账、帮扶脱困计划及落实情况表、脱困验收表等系列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科学施策、精准帮扶
1.强化科学指导。对照国家省市县各级精准帮扶措施按照我县下发《盘山县精准帮扶工作政策指南》,各镇(街道)立足自身实际,在危房改造、助学基金、医疗救助等方面,分别制定帮扶补充措施,并以手册形式发放至每名帮扶户手中。为精准帮扶工作形成完备的政策指导,并增强工作透明性。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实施健康都扶。落实健康帮扶“三个一批”工作措施和各项倾斜性保障政策。提升远程医疗与智慧医疗水平推进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大病专项救治扩大至21种,对低收入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深化城镇医院对口支援。调整医保政策,将新农合治疗用基本药物报销与实施健康帮扶工程相结合,对低收入人口治疗用基本药物实行全额报销,对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收入人口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照一般居民的50%标准执行,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80%的比例报销,低保特困户按不低于90%的比例报销且不设封顶线。为城乡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贫困家庭新生儿免费实施疾病筛查,为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免费实施口腔窝沟封闭和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为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为60岁以上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由县财政筹措专项资金,对低收入人口进行新农合二次补偿,切实解决好因病致困、因病返困问题。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人社局(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3.实施教育帮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帮助低收入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学在学。分类推行中等职业数育免除学杂费,除低收入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多种形式安排低收入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普及水平和质量,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精确认定帮扶对象,确保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应扶尽扶、应补则补。各镇(街道)要设立助学基金,确保没有因家庭困难导致的失学现象发生教育部门要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多关心,做好心理辅导,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上进心,加强就业帮扶,实行“一对一”动态管理和服务,提升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县教育局要确保每一名贫困家庭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4.实施住房帮扶。对全县低收入人口住房现状开展大排查,按照房屋情况划分为c级(维修)、d(翻建),各镇(街道)统筹利用好帮扶户危房补助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低收入家庭进行危房维修翻建。要确保动态监测、应建尽建不落一户,对排查出来的帮扶户危房要全部解决,对新发生的要及时掌握、及时修建。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验收,确保质量。实施城镇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廉住房、公租房制度。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资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5.实施产业帮扶。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农业产业振兴,拓宽低收入人群增收渠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低收入帮扶人口共同开发特色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镇(街道)利用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低收入人口,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房产、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对于按标准已退出帮扶范围的帮扶户,积极扶上马送一程,采取在致富项目上继续帮扶一年的措施,确保帮扶成果能够得以有效巩固,有效避免返困现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商务局)、县文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实施就业帮扶。进一步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拓宽就业渠道,着力稳定存量、扩大增量。对于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要提供一站式的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对于弱劳力半劳力要提供公益性岗位给予适当的待遇,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可以通过规范的集体资产收益方式帮助获得稳定收益。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兜底帮扶,力争贫困家庭子女都实现就业,从根本上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7.实施兜底帮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挥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针对低保边缘户,结合实际适当降低低保准入门槛,扩大受益范围。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各镇街要认真梳理排查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确保应纳尽纳、低保兜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加收入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8.实施残疾帮扶。解决好低收入家庭因残致贫突出问题,将符台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研究低收入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持政策,提高低收入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率。加大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通过增加政府补贴、鼓励使用贴息贷款、争取社会援助等方式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推动将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房纳入优先改造计划,创造条件对无力承担自付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资金补助、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数育,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推动建立低收入残疾大学生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制度。
牵头单位:县残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9.实施金融帮扶。在充分发挥妇女创业贷款等无息、贴息小额贷款作用,助推低收入人口创业脱困的基础上,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针对低收入群体,在其科学选择致富项目、并经过合理风险评估后,灵活运用特许经营项目的收益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资产收益权等作为担保,扩大“惠农贷”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力度。摸清低收入家庭学生底数、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确保每年春、秋两季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开展强化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市场定位,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持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工作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残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0.实施社会帮扶。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千企联千村”帮扶行动,降低民营企业政策申请门槛,简化审核程序,提高政策获得便捷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的支持力度。动员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市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学、助医,助残活动,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学生得到有力的资助。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发挥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社会团体、协会等组织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和各领域人士,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和公益消费等多种形式参与精准帮扶。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建立精准帮扶志者组织,组织开展精准帮扶志愿者行动。
牵头单位:县工商联、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残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11.实施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在全县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对于排查出的困难群体,由县委组织部重新确定一对帮扶责任人,建立起一对一帮扶对子。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统一制定干群结对联系卡,明确帮扶户和帮扶责任人的基本信息、帮扶责任人的职责,卡上留有精准帮扶联系和监督电话,确保困难群体事事有人管。帮扶责任人每年最少走访三次,其中县级每人每年2000元,科级每人每年100元,机关干部每人每年600元。县委组织部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对活动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倾导
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精准帮扶责任制,由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王任是直接责任人实现工作到村、责任到人,逐级签订精准帮扶责任状。建立完善领导机构,发挥各级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精准帮扶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干部选派工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精准帮扶工作注入活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细化分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贲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二)完善机制建设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1次联席会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增开。形成了逐层申报、逐层解决的问题处理机制。形成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保持密切沟通,根据需要随时提供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按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帮扶实效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督查考核制度 由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配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通过入户调查、电话问询等形式,对精准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严格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县委督查室、县纪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
(三)加大投入力度
持续加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投入。以产业帮扶为主要抓手,将精准帮扶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进行有效衔接,整合政策资金形成合力。加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监管,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加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绩效评价,建立结果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积极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作用扶持低收入残疾人实现就业;积极筹措资金,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达到退休年龄的,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养老金
率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民政局)
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
(四)强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数据系统,建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互联互通帮扶网络,实现精准帮扶工作全过程精准化、信息化、数据化管理。村(社区)级负责对符合帮扶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镇(街道)级负责对建档立卡信息审核、修正、补充、完善工作县级负责对精准帮扶数据系统中各项数据核查、督查、汇总工作,充分发挥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作用各村(社区)网格员要定期入户了解、调查实际困难与需求并上报到镇(街道)、县网格中心,确保问题反应及时,第时间研究解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县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营造帮扶社会氛围
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共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开展精准帮扶政策宣传,及时梳理总结精准帮扶工作先进人物,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的精准帮扶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报送单位:石新镇人民政府
报送时间:2019年6月21日
栏目名称: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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