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9〕7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盘锦市《“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全面营造“共营整洁村庄、共创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总要求,以建设美丽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核心,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提升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及网络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实现环境优美、风貌协调、庭院优美、村容整洁和民风文明。
三、宣传重点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要求等。
(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并按成效。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人物。
(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具体成果和宝贵经验。
四、宣传范围
宣传活动要做到进乡村、进社区、进庭院、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交通站点、公共场所,镇(街道)集市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五、宣传方式
(一)社会宣传。以“村庄清洁、垃圾减量、绿化美化、移风易俗”等为宣传主导方向,以5月至9月为主攻阶段,开展“四进活动”,活动覆盖率达100%,全力助推“三清一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以焕然一新的村容村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1.进村委。以镇(街道)、村为宣传重点,设立村规民约,并发挥导向性约束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制作并规范一批宣传标语口号、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宣传板、户外广告牌、墙体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优美的乡村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进学校。加被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文明卫生素质教育。推进“共营整洁村庄、共创美丽家园”理念进课堂。在农村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进家庭。树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先进村组和先进家庭。大广大妇女中大力开展家庭卫生清洁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厕所改造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理念深入每个家庭,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使家庭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家庭与村庄的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县妇女联合会;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进景区。明确农村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办法,针对农村景区“四乱”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放”,在明显位置悬挂条幅、设立警示牌宣传引导文明旅游新风;在景区广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公共厕所条件,推动农村旅游景区人文环境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新闻宣传。巩固和办好人居环境提升专栏,推荐美丽示范村中整治效果明显,带动作用突出,村容村貌美丽,群众认可度较高的村委书记事迹,介绍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经验、重点的措施及重要成果。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手段加强新闻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和新兴媒体的重要作用,坚持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形成宣传的网络矩阵和集群化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创新宣传方式,以群众喜欢看、看得懂的方式提升新闻宣传效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发展中心)
(三)典型宣传。要推荐美丽示范村建设中整治效果明显,带动作用突出,村容村貌美丽,群众认可度较高的村委书记事迹,介绍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经验、重点措施及重要成果。选择先进典型,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机制和效措施。以多种形式在本级或上级媒体报道,加大宣传引领工作力度。县级主要媒体每周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择优报送1篇经验典型材料至市委农办。(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发展中心、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舆论监督。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群众可以对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现象采取手机随手拍的形式向媒体平台进行举报,提供新闻爆料线索,新闻媒体跟进追踪报道,对脏乱差问题严重、整治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适度曝光,实施新闻舆论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宣传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各镇(街道)及村委会要充分运用党员群众会、村广播喇叭、户外宣传载体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农村基层干部、广大村民群众共同支持、参与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外,要认真总结本辖区、本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典型和工作典型,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协助配合新闻媒体做好新闻采访报道工作。
(二)认真策划,组织报道。县级新闻媒体单位要按照
本方案的安排,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细化新闻宣传报道策划方案,各展优势、形成合力,组织精干人员开展采访报道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新闻报道工作任务。
(三)严肃纪律,把好关口。各镇(街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把握好宣传主题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按统一口径认真把握,重要稿件要按规定送审。
(四)细化工作,建立台账。各镇(街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各镇(街道)和县级新闻媒体要做好相关稿件统计及台账建档工作。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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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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